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8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52号)和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16届我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补贴对象

2016届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发放原则和标准 

1、发放原则。坚持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学校初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2、发放标准。按800/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

、申领发放程序 

1个人申请。310325

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自愿向所在学院提交《安徽省2016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申请材料应附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学生本人残疾证,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助学贷款所在银行提供的贷款合同、证明或回执等)。《就业创业证申领表》(附表2)一式两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有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等。

2初审工作326日-331日。各二级学院负责初审工作,认真核查申请者相关材料,填写《bet36365首页登陆入口2016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一览表》(附件3)。各二级学院于331日前将初审合格申请人的附件1-2(纸质材料)、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就业创业工作处

3、初审公示。41日-46日。学校组织审核,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予以公示。同时,由学校将相关材料报送当地人社部门,集中为符合发放求职创业补贴条件的毕业生申请办理《就业创业证》。

4、补贴发放。4前,学校将求职创业补贴资金直接划拨到申请人的农行个人账户。

、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工作涉及毕业生切身利益,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明确专人负责,认真落实申报工作责任制,做到组织有序,工作透明,严格审核,杜绝差错,并对填报相关数据内容负责,按时报送材料。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要求,采取广播、板牌、微信、QQ群、飞信群等方式,宣传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补贴标准及意义,宣传各级政府和学校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进一步扩大社会知晓度。要引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积极申请,让其充分体会到党和政府、以及学校对毕业生就业的关心重视

3、严格审核,强化监督。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补贴发放的范围、程序和要求,认真把好审核关,对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要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规定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或采取欺骗手段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的,要依纪依法处理。

4精准指导,务求实效。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做好困难家庭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对于低保家庭、残疾、孤儿、少数民族等情况特殊的“双困毕业生”,要重点加以关注和进一步帮扶,积极引导和鼓励他们自立自强,主动就业。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

就业创业工作处05546863565

学生处:05546863569

        电子邮箱:hnnu_career@qq.com

附件:1、《安徽省2016年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就业创业证》申领表

3、《bet36365首页登陆入口2016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一览表

 bet36365首页登陆入口2016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表附件1-3.rar

 

就业创业工作处  学生处

一六年三月十